(沪经贸大办﹝2016﹞100号)
为更好地激励教师从事本科教学工作,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,创新教学方法,加强教学研究,充分发挥教学优秀教师的标兵作用,全面促进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评选范围
在本校工作年限5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。
二、评选名额
1.教学标兵的评选名额不超过3名/届;
2.全英语教学标兵的评选名额不超过1名/届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忠诚人民教育事业,坚持教书育人。真心关爱学生,严格要求学生,公正对待学生,做学生良师益友。
2.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,教育思想先进,符合时代要求;注重课堂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,坚持教学质量至上;教学内容安排合理,条理性强,符合认知规律;理论联系实际,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;能及时把国内外教改成果以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。
3.注重学思结合,注重因材施教;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,培育学生的主动精神和创造性思维;积极开展教学方法研究与应用,科学、合理、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,效果好;注重知行统一。
4.服从学校各项教学安排,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。
(1)近六个学期均为本专科生授课;
(2)近三个学年,每学年承担本专科生课程课时数,教授不少于144课时,副教授不少于216课时,讲师不少于270课时。在此期间发生职务变动的教师,课时数的标准根据职务变动时间按比例折算。
5.教学风范优良,教学效果优秀,深受学生欢迎。连续5个学期,每学期学生评教均在所在教学部门教师总数的前25%(排名中不包括非本校在编教师)。
6.入校以来,考核均为称职,至少有1次考核优秀。
7.积极从事教学改革和相关研究,近三年内有教学改革研究成果或奖励,且具备以下任一条件:
(1)主持校级(含)以上教学改革/研究项目1项;
(2)参与委局级(含)以上教学改革/研究项目1项(排名前3);
(3)在C级(含)以上期刊发表1篇教学研究论文(独立或第一编辑);
(4)出版教材/教学辅助材料1部;
(5)获得上海市级(含)以上教学成果奖。
8.全英语教学标兵除满足上述条件外,应连续承担全英语教学3年以上,累计海外访学进修经历1年以上。
9.已获“教学标兵”荣誉称号的教师在获奖3年内不再参加评选。
四、评选程序
(一)部门推荐
各教学部门遴选教学标兵候选人,填写《威尼斯平台app-威尼斯官网下载手机-首页“教学标兵”推荐表》,连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等支撑材料一同报教务处。
(二)学校评审
1.教务处汇总材料,并进行审核。
2.专家组评审,教学标兵候选人参加现场答辩。
(三)评审结果
1.校本科教学引导委员会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审议,确定“教学标兵”获奖教师。
2.获奖教师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天。
3.公示无异议,“教学标兵”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,学校将予以表彰。
五、奖励
1.学校给予教学标兵相应的奖励。
2.教学标兵在教师职务晋升、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。
六、附则
1.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2.本办法由人事处、教务处负责说明。